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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12月科務會議

113年12月行政警察科科務會議於11日(週三)中午12時起,由科主任陳永鎭主持竣事,會議摘要記錄如下:

一 、 摘要宣達校長近期行政會議指、裁示事項:
請教務處研議自113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始,規劃各學科授課教(官)師於期中考閱卷完竣後,將答案卷提供學生檢讓學生瞭解個人成績及評分標準,有助於其自我評量,惟應注意不宜將全班學生成績公布(開)周知。

二 、  期末考訂於114年1月6日至10日舉行,請各科目命題老師於113年12月23日(週一)前,將試題密交教務處評量組或經由本校校務行政管理系統/教師試卷上傳功能傳送試題,俾利試題印製,並依規定評閱考卷,評閱完畢後應將試卷繳回教務處。

三、 提醒各老師期中期末考試,評閱分數應具體明確,倘學生有撰寫不當答案,如抄寫國歌、校歌、警歌等與考試科目無關者,應不予核分,並提出告誡

四、 專42期寒假實習說明會訂於12月30日(週一)召開,實習承辦單位教務處於實習說明會中均會宣達最新實習相關規定,為求實習輔導之教官(師)與學生對實習規定認知一致,請有參與實習輔導之教官(師)準時與會。

五、 臨時動議:無。

六、 主任結論及指、裁示事項;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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