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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於今(114)年3月10日舉辦3月份科務活動,演講主題為警察法學之理論與實務

此次演講主任邀請國立高雄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正根博士,以其深厚的法學素養與豐富的實務經驗,精闢剖析警察職權行使法的核心內容,並透過實務案例解析,探討警察在執法過程中如何適用比例原則、執行即時強制措施及行使警察職權時,運用社會秩序維護法、集會遊行法,且在急迫需要合法下使用警械,都應遵循正當法律程序。陳教授並強調警察法治精神的重要性,提醒未來的執法人員,應在維護社會秩序的同時,兼顧人權保障,以確保執法的合法性與正當性。

陳教授鼓勵同學們不斷提升自我專業能力,作為未來的警察人員,除了熟稔法律規範,更應培養依法行政與人權保障的觀念,以期在執法實務中能夠公正執勤,維護社會正義與人民權益。

最後由本科陳主任永鎭總結,警察執法須以憲法為依據,在法律授權下方得行使警察職權,結合警察法學架構,以警察職權行使法為基礎,在對人、對物、對處所、對其他行使具體公權力措施時與其他法律互為補充,期許同學爾後成為依法執法及有溫度的警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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